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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指南
2006年杭州市对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杭落户政策进行调整。根据市公安局有关通知精神,已与江南公司签订就业协议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派遣员工),落户江南公司有关落户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报落户应提交材料:
1、研究生:《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近期一寸照片2张;
2、本科生、专科生:《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清单》、近期一寸照片2张。
二、办理程序:
1、确认本人人事档案已到达江南公司(点击杭州毕业生就业网—到档查询),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派遣单位)开具录用函,到江南公司办理录用手续。
2、本人次月去杭州市社保局(清吟街123号 87019855),凭身份证开具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清单。
3、待申报落户应提交材料准备齐全后到江南公司签订托管协议,领取《落户通知书》。
4、凭齐全的提交材料和《落户通知书》到本市天水派出所(中山北路313号)办理落户,同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杭州市区的,不受具体落户地址的限制,可在市区任何单位(包括居民家庭)落户,《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2006年12月20日;
2、换发第二代身份证须本人在现场照相,为配合做好这项工作,到派出所落户时须本人前往。
联系地址:体育场路335号 联系电话:85166787
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0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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