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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事管理
 · 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 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中方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流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杭州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民办科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三、留学人员工作
 · 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
 · 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 杭州市引进出国留学人员若干意见
 · 杭州市人事局转发关于申报2003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择优资助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人才就业、流动与管理
四、人才市场建设
转发关于2003年度全国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杭人专[2002]142号

    现将《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2]2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我市实际,从2003年起外语和计算机仍将作为乡镇及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考试适用范围、语种及等级划分均按浙人专[2002]225号文件规定执行。

杭州市人事局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浙 江 省 人 事 厅 文 件
浙人专〔2002〕225号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3年度全国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2002〕90号文件有关精神,为做好2003年度职称外语等级(含古汉语、医古文,下同)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3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定于2003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举行。
二、考试适用范围及等级划分,按浙人职〔1998〕199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考试语种有: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和古汉语、医古文。其中英语等级考试专业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各语种划分为A、B、C、3个等级。
三、转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评审,凡外语要求高于原职务系列等级的,需按所转职务系列外语等级要求重新考试。
四、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免试条件仍按浙职改〔1994〕4号等文件的免试条款执行。对参加过国家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并在国外进修一年以上,回国三年之内;取得博士学位;取得硕士学位,初定或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也可给予免试。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涉及面广、影响大、受到社会的关注,各地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人发〔2000〕8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00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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